教他,也没有理他,把他晾在原地。
周礼群恨她心血来的考验,他并不是想在她面前表现的有多么优秀,他只是不满她的漠视。
但那些小小的绪完全影响不到周红,她中考仍是县前十。祖上三辈贫农的父亲兴冲冲地宴请村里的书记,会计,赤脚医生,小学校长,在众人的商讨把志愿填上了中专——卫校。
中专学费全免,发伙费,解决城市,分工作,在那个年代人们看来已经是女孩好的归属了。
可是周红偷偷篡改了到手的银饭碗。她说她要上中时带着志得意满的笑意,仿佛光明不眨的灿烂白夜。因为她知志愿已经送到县里,无力回天。
当时周礼群已经考上了县二中,他逐渐理解了一直以来有些疏远的。她是真正的才,锋芒毕,各文章发在报纸上,被贴在教学楼前黑板上展览。周围的小孩都很嫉妒他,所以课间时,他会详细地聊聊周红的书单和习题。
当然他不会说和周红很少交之类的实话。
周礼群相信,作为从贫穷山沟里飞来的鲲鹏,是有野心的。浪漫至死的文人,居于一隅会死,她会像侠客一样远走天涯,万里行舟,锦衣夜行。
他看书时,最喜挑这样的故事。
于是他拦了父亲就要打到周红脸上的巴掌,睛装满不知名的泪。黑瘦的老农,被女儿欺骗,被反抗权威,而他的乖儿,竟然也在试图帮助女儿的叛逆。
周礼群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和父亲都看着他,只有瞎母亲静静地坐在门槛上,天塌都动摇不了她。
“周二,”父亲咙混沌低沉,“你去,我和大儿聊……”
他们聊了许久,什么,周礼群完全是不知的。后来周红就住中宿舍,他住亲戚家,在周六中午,他会找周红一起回乡。
通往场的黑板由周红负责,容周周换。他就坐在花坛边看周红写粉笔字。他会盯着从凳上,龙皱着眉清洗她的细长的手指,手背单薄而又骨。
一双好看的手才能写好看的字,周礼群会想。
每周,周红都拿各的杂志给他看,她不说周礼群也知那是她供稿的样刊,但她频繁地更换笔名,让人找不到哪一篇是她写的。
“都是些很功利的文字,有时我自己都认不来。”周红拒绝告诉他。
“我会成为作家,”她望着田埂上的火烧云,颇为逍遥地抚路边长得挑的花草,如同对待人的,“当我能称心如意地写我心中的文字时,我会署名为红。”
到夏天,周红会用多来的稿费买冷饮,冬天就是烤红薯,还有其他的零。那些都是很奢侈的甜味,周红嗜辣,喜甜的人是周礼群。
小时候周红一的好意就能让周礼群窃喜半天,不要说现在周红的态度是翻天覆地的。之前的隔阂对他就是过云烟!去他的隔阂!他们就是亲人,本来就该亲近无间的!
周红牵着他的手腕慢慢回家,此时到都炊烟袅袅,周礼群笑声来:“到家都不饿了,给我喂饱了,。”